为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保证交通法学院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根据学校党委任命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对学院机构设置做如下安排:
一、学院党委
书记:闫淼
副书记:崔晓
二、学院行政
院长:范冠峰
副院长:张志文
三、团总支
书记:王伟
副书记:孙心雨(学生)
四、办公室
主任:杨程
五、学生工作办公室
主 任:王 伟(兼)
辅导员:吴燕妮、陈如馨(兼)
六、留学生工作负责人
石运光
七、教学秘书
杨程 宋俊杰(兼) 樊奕辰(兼)
八、工会
主席:闫淼
副主席:王卉
十、教学委员会
主任:张志文
成员:马红 牟荣华 石运光 李 俊
十一、分学术委员会
主任:张志文
成员:范冠峰 崔晓 温登平 董君勇 房广亮
李俊
十二、学位评定委员会
主任:范冠峰
成员:张志文 崔晓 温登平 马红 牟荣华
王伟
十三、学生工作委员会
主任:崔晓
成员:王伟 吴燕妮
十四、财务工作委员会
主任:闫淼
成员:范冠峰 崔晓 张志文 杨程
十五、教学督导委员会
主任:牟荣华
成员:崔 晓 张志文 马红 石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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