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学院及法学专业介绍
第一部分 交通法学院介绍
交通法学院是学校最为年轻、最具发展潜力的二级学院之一。2001年学校正式设立经济法专业(专科);2005年教育部批准设立法学(交通法学)本科专业,使学校成为国内第一所设立交通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2013年,法学专业获批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2014年7月,学校决定独立设置交通法学系,2016年5月,更名为交通法学院。
交通法学院现设有道路交通法学教研室、水上交通法学教研室、航空交通法学教研室,同时拥有校级科研机构——交通法学研究中心。2013年,学校依托交通法学专业发起成立了山东省交通法学研究会,成为全国第一家专门研究交通法学的省级研究会,秘书处和学术部设在交通法学院。2016年作为唯一一家高校法学院获评山东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目前交通法学院有专任教师1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人,教师全部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专任教师中80%具有律师资格,2人具有仲裁员资格。
交通法学院注重学生理论和实践能力的有机结合,在打牢学生法学理论功底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务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自2001年以来培养毕业生1000余人,毕业生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获得社会普遍认可,许多校友已经成长为交通管理机构、政法部门、法务机构的中坚力量。
如今,交通法学院全体教师秉承“交融通达,法治天下”的理念,沿着“入主流、重交叉、强特色”的发展方向,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和交通法治建设培养更多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第二部分 法学本科专业介绍
一、专业定位
法学(交通法学)专业培养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尤其是交通法治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交通法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责任意识和开阔的国际视野,能够在交通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法律实务一线从事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工作的有成长力的法律从业人员。
二、培养质量
培养过程中积极实现“应用型人才精致化培养”,构建学校和法律实务机构“协作式”培养为特点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强调以理论知识为基础,以职业技能为重点,理论和技能协调发展,强调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加快实践教学改革,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提高法学专业实验实践教学效果。
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 2014、2015、2016届毕业生平均一次就业率达到96.5%,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比例保持在30%左右,公务员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
三、基本技能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交通法基本知识,受到法律思维、法律实务、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并解决法律问题、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培养较好的法律口头表达与书面表达技巧和能力,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及发展能力。
四、专业特色
1、以“精通法律、眀悉交通”为办学特色,依托学校“路海空轨”大交通学科体系构建专业方向;
2、以精致化培养为手段、以学校和法律实务机构“协作式”培养为特点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3、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法律职业技能训练,以应用型、技能型为培养目标。
五、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交通法学概论
六、第二学位
在做好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法学双学位教育,培养“交通+法律”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促进学校交通特色学科群协作发展,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果。学生在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获得工作生活依托的实用性知识技能。与单一专业毕业生相比,为学生成长就业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和最优的选择路径。
二〇二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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