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主席团
部门介绍:
我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交通法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向该系团总支负责。学生会主席团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分团委提出的任务并做好细则执行和监督,做好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并主持每周例会相关事宜。
部门构成:
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两名组成。
主席:康晟祥 副主席:周强 副主席:谭欣
部门工作 :
1.制定有利于学生会发展的制度与条例。
2.监督各部门日常工作与活动情况,当有不良现象时可提出意见与批评。
3.审批各部门的活动方案与总结,可对活动方案提出建议或建议修改。
4.决定新部门的设立。
5.罢免工作态度恶劣或工作表现不好的学生会各级成员。
6.发挥桥梁作用及及时反馈基层信息,在学生与校领导、老师之间沟通交流。
7.保持与其他学院学生会的联系及交流,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8.定期召开学生会各种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调节各部门矛盾。
9.协助部门活动的开展,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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