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鲁政办(2014)63号)文件精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法律风险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建成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长清区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的选拔工作。经过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长清区政府近期公布了第一届法律顾问聘任名单,我系范冠峰主任名列其中。
我校教师被聘为长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是高等学校服务地方政府的具体表现,将拓宽我校与长清区政府的合作渠道,也将对我校人才培养方式改革起到助推作用。
据悉,长清区第一届法律顾问专家共由29人组成,任期3年,成员分别来自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等部门。区政府法律顾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重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国有企业改制等法律论证;重要、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研究论证;这几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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