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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学校全面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改革专题会会议精神,加快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步伐,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实战素养和就业竞争力,交通法学系于7月 3日下午召开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研讨会。院长鹿林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槐荫区法院、市中区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交通法学系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交通法学系负责人就本学期的工作开展尤其是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情况作了汇报。法学专业负责人从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规划、专业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课程质量标准设置等方面对下一步的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加以解读。会议主要围绕以下议题展开讨论: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官进课堂,学生进法庭”这一新的教学模式;“教师挂职锻炼”对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有何启发;如何做好第二课堂教学工作;精致化培养思路下微课、慕课的制作与应用;国际化视野下的法律双语教学如何改革;课堂教学内容如何与司考、考研、公考对接;如何发挥对外服务工作对人才培养的助推作用等。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负责人作了精彩点评,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
鹿林院长在讲话中对交通法学系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指出在全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改革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举办这样的研讨会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鹿林院长就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是应充分利用好省委政法委“双百计划”这一政策,进一步拉近法学教学与法务实践的距离。既要为来我校挂职法官量身定做相关课程,使其发挥最大作用,又要重视我校到司法机关挂职教师的外联作用;既要完善和加大法学教学的硬件设施建设,搞好模拟和实训教学,又要让学生参与真实庭审和其他司法活动,身临其境,真正感受司法的威严。二是在改革过程中,应树立法学学科的体系意识和知识的整体观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核心就是法治,而法治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而非分散的碎片,应用一根主线把各个法律知识点贯穿起来,这根线就是具体的案例。三是应以双学位招生为契机,将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放到学校的总体改革规划中来。交通法学的培养目标就是让学生成为既懂交通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如果仅局限于法学专业本身,目的很难达到。而大批交通主干专业的优秀学生选修法学第二学位,就使得他们在增强自身就业竞争力的同时,也使得交通法学培养目标落到实处。针对当前交通法学系硬件设施落后、投入畸少的现状,鹿林院长表示将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使交通法学系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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