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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长清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8/11/09编辑:交通法学院 审核人: 点击量

   

    11月7日,我校交通法学院与长清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并举行校外实习基地授牌仪式。学校副院长孙云早出席仪式并讲话。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庆国等相关领导,交通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闫淼、院长范冠峰等相关负责人和赴检察院开展专业见习的10名大四学生共同参加活动。

    仪式上,孙云早介绍了我校的发展历史及基本情况,对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对学校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校检合作是贯彻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 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精神,提高学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推进校检合作、检教融合是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环节。他希望,学校与检察院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利用好教学实践基地这个平台,积极探索检学研结合的新思路,深入开展合作,共同培养人才。王文介绍了长清区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情况,表示将提供良好的实践平台,并希望法学专业教师能够经常与检察院开展合作交流。双方就下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达成一致意向。

    签署合作签约及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是校检双方合作双赢、共谋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双方在人才交流、实习培训、专业研究、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了良好对接,对我校科研、教学实习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交通法学院 文图/张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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