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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在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走进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
发布时间:2019/07/11编辑:交通法学院 审核人: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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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及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理念精神,推动全民知法守法,充分发挥当代大学生志愿服务优势,在山东交通学院党委、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号召下,2019年7月8日,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赴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进行“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本次社会实践依托于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交通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由交通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闫淼带领的“法律援助在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开展实践调研、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基层服务等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活动。

8日下午,在菏泽市牡丹区委挂职副书记贾国斌、菏泽市牡丹区团区委书记张佳路、驻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牛楼村山东省派第一书记丁茂坤等人陪同下,先后参观了重锐公设房车产业孵化基地、天荣家居集团生产车间,了解当地企业发展;随后抵达吴店镇贾胡同村参观“美丽乡村”建设,感受基层文化。

 

 

在接下来的实践活动中,志愿者将深入农村基层,通过调研问卷和访谈的了解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实际情况,并且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如“交通领域法律法规”等,充分发挥交通法学学科优势。另外,还会开展一系列的法律援助服务,打造特色品牌,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在普法宣传、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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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暑期社会实践受到牡丹区电视台、牡丹传媒网等多家媒体的报到。

图/文:刘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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