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交通法学院于机电楼B107承办学校198期成长论坛。论坛邀请了苏州大学法学院董学立教授作了题为《物权法定新思维:宏观叙事与微观求证》的学术讲座。讲座由交通法学院教师宋俊杰主持,学院教师及法学专业23级全体学生120余人参加了活动。
董学立从宏观叙事和微观论证两个角度对物权法定进行了论证,就物权法定、物权缓和以及物权自由的观点及其适用进行了阐述,并与学生们分享了自己的新见解。首先,董学立从语义分析的角度对“物权法定”进行了分析,并通过由“‘物权’的四级概念、三个理论和‘法定’四个方面”架构而成物权体系进行宏观的叙事。其后,他分别从所有权法定、用益物权的法定与缓和、担保物权的种类自由三个方面进行简要的论证。他表示,“物权”是一级概念,但我们在分析“物权法定”时应从二级概念,即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分别来分析,各二级物权类型在物权法律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和社会作用不同,故其对归属安全和交易安全的需求程度有异,进而决定了各种物权法定程度的高低。
董学立就“物权法定”提出了新解,从宏观上的体系架构到微观上的小心求证,完好地释解了物权法定各种理论一直以来遇到的理论迷雾和实践困境,为学生们物权法相关内容的学习提供了新的思路。并通过贴近生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解读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时度假所有权等问题,拓宽了学生们的眼界,使学生们对所学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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