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交通法学院院长范冠峰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栏目采访,就5月13日晚间北京部分车辆为躲冰雹在桥下停车导致严重拥堵事件发表专家观点。
范冠峰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在主干道立交桥下躲冰雹的车辆已经妨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违反了交通法规,应予处罚。范冠峰认为,根据法律上对紧急避险的规定,这种停车行为是出于保护个人财产的目的而牺牲公共利益和他人更大的利益,不符合紧急避险的要件。尤其是停车行为严重妨碍了通行秩序,如果引发严重事故,除民事赔偿外,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范冠峰在节目中提醒广大车主,在极端天气下,不应在立交桥下随意停车,应快速驶离,选择合适位置停车避险。5月15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栏目以《为躲冰雹将车辆停在桥下导致严重拥堵算“紧急避险”吗?》播出了采访内容。央视新闻客户端发布了采访的文字版。
近年来,交通法学院以“入主流、重交叉、强特色”为发展思路,致力于交通法学研究,关注交通法治实践,扩大专业影响力,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先后有多位教师接受各级新闻媒体采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新闻链接:
1、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为躲冰雹将车辆停在桥下导致严重拥堵 算“紧急避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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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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