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学校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学校党委书记王伟;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晓东,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军波出席签约活动。签约仪式由于军波主持。
王伟、李军共同为“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产学研合作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上,教务处处长汪明栋在致辞中指出,交通法学院在强化交通特色法治人才培养、推进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此次战略合作将为学院拓展实践资源、深化科研协作提供重要支撑。于军波表示,山东交通学院在交通法学研究、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双方合作基础良好、互补性强。希望在此次协议框架下,在实习实践、课题研究等方面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切实推动理论与实践双向赋能。
交通法学院院长范冠峰与谢晓东代表双方签署《校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交通法治研究等各个方面加强合作,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签约仪式前,王伟一行受邀参观了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环境资源审判展厅等场所并观看了工作宣传片。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罗刚、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诉服中心主任王志国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教务处,交通法学院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参加了活动。
据悉,此次校院合作是交通法学院深化“协同育人、融合发展”理念的重要实践,有利于推进法学教育从“知识灌输”走向“能力导向”,从“课堂教学”走向“实务融合”。下一步,学院将围绕实习实训、法学研究、人才共育等方面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展全方位合作,打造具有交通法治特色的高水平产学研融合平台,为服务法治交通建设和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贡献力量。(交通法学院 文图/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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