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近日,交通法学院分别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并举行“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产学研基地”揭牌仪式。
7月25日,交通法学院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签约暨揭牌仪式在天桥区人民法院举行。交通法学院院长范冠峰与天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华政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并共同为产学研基地揭牌。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法律实务与教学研究,在学生实习实践、师资互聘、专题讲座、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进一步推动法治人才培养、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融合发展。
7月28日,交通法学院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签约暨揭牌仪式在天桥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交通法学院院长范冠峰与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封政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交通法学院党委书记闫淼与封政共同为产学研基地揭牌。此次合作在强化教学与实践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党建共建、共办法治论坛等领域,探索以党建引领业务、理论支撑实务、平台促进交流的多维协作机制,推动高校与检察机关在人才共育、资源共享、机制共建等方面实现良性互动。
此次与天桥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检察院的合作,是交通法学院服务区域法治建设、深化校地合作、推动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融合发展的重要实践。下一步,学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拓展合作广度与深度,努力打造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协同治理的法治合作新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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