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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学院荣获山东省第十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发布时间:2026/03/20编辑:宋俊杰 审核人: 点击量

近日,山东省第十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正式公布,交通法学院申报的教学成果《强铸魂、重交叉、合知行、深协同的交通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荣获二等奖。

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是全省高等教育教学领域的最高层次奖励,主要表彰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体系创新、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有重要示范推广价值的成果。本届评选聚焦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关注服务国家战略、推进新文科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和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该成果由院长范冠峰牵头,联合张志文、崔晓、孙浩等教师团队共同完成,依托交通法学院长期教学改革实践,围绕应用型交通法治人才培养,系统构建了“四对接·四融合·三保障”的人才培养体系。成果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交通行业和法治实践为导向,着力破解法学教育中“培养目标与行业需求脱节、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分离、质量保障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形成了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实践导向的育人新模式。

在具体实践中,成果通过“对接行业需求、对接职业标准、对接岗位能力、对接区域发展”,推动人才培养与行业实际深度融合;通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评价方式的系统重构,实现“通专融合、科教融合、虚实结合、多元评价”的协同推进;同时依托制度、资源与质量保障机制,构建起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成果显著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成果实施以来,累计覆盖法学专业学生近千人,学生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就业质量持续提升,在交通行业领域就业比例显著提高。同时,学院依托该成果不断深化校地、校企、校所合作,建成多类型实践教学基地,推动交通法治研究与行业服务深度融合,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

此次获奖,是对交通法学院长期坚持以本为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充分肯定。学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新文科建设与法治人才培养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国家战略能力,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交通强国战略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文/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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