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交通法学院与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交通法学院院长范冠峰,副院长张志文;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波出席会议。活动由王波主持。

王海龙与范冠峰共同为“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产学研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上,范冠峰对槐荫检察院提供的宝贵实践平台表达了感谢。他详细介绍了山东交通学院及交通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及特色优势,希望双方能够在党建共建、实践教学、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王海龙表示此次共建合作签约,是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重要举措。希望检校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在服务区域法治建设、培育高素质法治人才上实现更大突破。在槐荫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专业实习的学生代表朱睿汇报了实习情况。

王波与张志文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书。
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业务管理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负责同志;交通法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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