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作为山东交通学院新建专业,2012年学校实验室专项建设立项,投资13万元对模拟法庭实训室设施进行更新完善。2017年新建同步数字模拟法庭实验室一处,面积280平房,座位数约150个。模拟法庭实验室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审判庭布置指导性意见建设的标准审判庭,配备有标准化的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和书记员席,有较好的室内音响设备和证据展示多媒体系统,模拟法庭实验室具有完整的实验教学功能和先进的实验教学设备。能够满足学生及司法部门进行庭审的要求。
学生在模拟法庭进行试验活动需要进行大量的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等工作,均需要借助计算机完成,模拟法庭实验室机房配置2台计算机用于学生学习。
随着模拟法庭实验室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它将进一步对法学专业教学、实践、科研、服务等各个方面起到更多的支撑作用。
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以模拟诉讼活动和专业体验活动为主,具体包括模拟民事审判、模拟刑事审判、模拟行政案件审判、模拟仲裁庭审、模拟劳动争议仲裁庭审、专题辩论、法制专题片赏析等形式。为方便学生对实验项目的掌握,根据包括实验环节的主要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特点和教学要求,编制了法学专业实验指导手册,帮助学生明确各实验的目的、要求、方法、程序等。法学院根据“模拟法庭实验室”本身的特点,制定了“模拟法庭管理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
一、模拟法庭实训室,是为了满足法学专业教学需要,保证法学专业教学质量,作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和其他教学活动使用,不能在本实训室进行其它与法学专业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学院办公室受委托负责模拟法庭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应委托专门人员履行模拟法庭管理职责,并积极创造条件,配置专职实验员。
三、根据法学专业教学实训需要,编制模拟法庭课内实验教学大纲以及实验教学实施计划。模拟法庭实验教学实施计划原则上应保持相对稳定,重大调整时应报系主任批准。
四、学院办公室及专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制定模拟法庭实验的建设和发展规划,依据规划,每年年初提出年度建设实验方案及相应的经费预算。建设和发展规划应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基本保障急需为出发点。年度实施方案及预算要与院、系财力状况相符。
五、模拟法庭实训室管理人员有以下职责:
1.负责实训室实施设备的保管与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能够满足教学实训的需要;
2.协调实验教学日历,防止相互冲突;
3.购置易耗品,分发和收集、保管相关材料、资料;
4.提高年度预算建议,进行市场调研;
5.协助专业课教师进行工作总结;
六、模拟法庭实训室进行法学专业教学实训须履行以下程序:
1.每学期末,由专业负责人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实践教学安排表;
2.模拟法庭管理人员进行汇总,并与专业教师会商、协调,编制学期模拟法庭使用安排表;
3.各相关任课教师于实训教学活动目前一日,向专门管理人员提出具体的设备、器材及资料的使用要求;
4.专门管理人员于实训教学活动半日前做好相关准备;
5.实训活动任课教师、实训室专门管理人员于实训活动开始15分钟前到现场进行必要的组织;
6.实训活动结束后,任课教师填写模拟法庭使用记录,并负责清理、整理现场;
7.任课教师负责收缴学生实验报告及评定成绩,实训结束2周内将实验报告移交专门管理人员保存;
8.实训室专门管理人员每学期末提交实训室学期工作总结。
八、学院学术委员会、督导小组每学期组织一次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依据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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