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目标定位
1 定位依据
依托山东交通学院的行业影响,服从服务于学校“路、海、空、轨”的学科布局,同时考虑到大法学发展的现实困境,交通法学院提出“入主流、重交叉、强特色”的学科建设思路,即“入法学专业主流、注重交通行业与法律专业的交叉融合、强化交通法学专业特色”,独辟蹊径,走“人无我有”的专业建设道路,与其他院校法学专业形成错位发展。
总的专业建设目标是将我校法学专业建设成为“山东一流,全国有重要影响”的、以“精通法律、明悉交通”为鲜明特征的特色专业。建设一支高水平互聘式实践型专兼职教师队伍,形成市场导向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建成规范化实用型交通法学实验实训基地,提高专门化特色化社会法律服务能力,辐射带动相关专业群协同发展。
2 专业定位
服从服务于学校“路、海、空、轨”的学科布局,将法学专业融入学校发展的重点领域,为各骨干学科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基于学校的办学层次和现状,学校主要培养行业一线工程师和管理人员。
因此,法学专业的专业定位为:培养在交通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法律实务一线从事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工作的有成长力的法律从业人员。
3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尤其是交通法治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交通法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交通法治建设的趋势,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责任意识和开阔的国际视野,能胜任交通执法、行政管理、审判公诉、法律服务等工作的有成长力的法律从业人员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律思维、法律实务、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并解决法律问题、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培养较好的法律口头表达与书面表达技巧和能力,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及发展能力。
版权所有©山东交通学院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电话:0531-80683955/Copyright©2010-2013 [管理入口] 邮编:2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