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省司法厅四级调研员管成良一行到我院调研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工作。调研组先后参观了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窗口、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办公室及模拟法庭,并与指导教师、大学生志愿者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翠香,长清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勇陪同调研。山东交通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闫淼、党委副书记崔晓、法律援助中心指导教师房广亮、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参加相关活动。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和开展大学生法律援助的特色做法,指出山东交通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为大学生构建社会实践的平台,为广大师生和驻地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传递“交院温度”,增强了师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群众权益的实践能力,为法治校园、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了力量。调研组强调,高校在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建设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对国家制定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标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司法厅高度重视与高校开展合作,促进厅校融合发展,促进法学教育和司法行政实践的紧密结合,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实现厅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双赢。
山东交通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是省司法厅批复设立的,由交通法学院发起并管理的校级法律援助组织。“中心”在师生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16号)和服务热线(80686763),创办网络咨询微信公众号“交大法援”,依托我校交通法学院优良师资力量和丰富司法实务资源,面向在校师生(包括师生家庭)、广大校友、驻地周边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文书代写、法律帮助及诉讼支持。年均接待现场、电话、网络咨询近百次,为我校师生及学校周边社区居民提供具体法律服务20余项,受到师生及群众普遍好评。
学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持续强化宣传和普法教育,持续聚焦我校师生家庭及驻地社区居民两个重点群体,擦亮“交大法援”大学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特色品牌,不断提高山东交通学院“交大法援”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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