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0日,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在山东济南召开。本次会议由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山东政法学院承办。来自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省内外二十余所高校的八十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8月30日上午,会议在山东教育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王瑞洲院长主持了开幕式,山东政法学院宋云峰教授,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吴丙新教授,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科研院院长陈金钊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于向阳研究员等先后致辞。
本次学术年会分为六个单元进行学术研讨。分别是:第一单元:法律解释研究;第二单元:法律推理研究;第三单元:法律论证与修辞研究;第四单元:法律方法与指导性案例研究;第五单元:部门法法律方法研究;第六单元:其他法律方法研究。参照惯例,每个单元由一位教授(副教授)主持,四到五位教授(副教授、博士、博士生等)每人作不超过8分钟的报告,最后由两位教授(副教授)进行点评(每人不超过10分钟)。本次会议学术讨论环节安排紧凑,从上午九点开始,直到下午18点结束;学术讨论气氛热烈,观点碰撞,精彩纷呈。最后,来自山东政法学院的管伟教授主持了会议闭幕式,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李桂林教授和来自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的孙光宁教授对本次学术年会作了学术总结。
我院张志文教授、温登平副教授和房广亮博士应邀参加了本次学术年会,其中,房广亮博士在第五单元作了题为《利益衡量司法适用特征与目标定位》的主题报告,温登平副教授对第五单元的报告进行了点评。
参加本次学术年会,有助于我院教师与省内外各高校专家、学者在法律方法论领域的学术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学术友谊,也展示了我院教师在上述领域的学术能力,必将有助于推进我院教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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