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交通法学院召开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山东从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传生、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德新、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宋世勇、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侯永出席会议,交通法学院党委书记闫淼及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参加了活动。会议由交通法学院院长范冠峰主持。
闫淼指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学科建设目标的重要抓手,也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石,要精心组织、科学谋划,高质量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学院教学工作负责人汇报了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与会专家对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和《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版)》,围绕法学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安排、专业特色凸显和毕业指标要求等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会议总结阶段,范冠峰感谢与会专家对交通法学院工作的支持。长期以来,学院与驻地高校、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下一步,学院将充分吸收专家们提出的宝贵意见,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据悉,交通法学院高度重视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在2023年初学校下发方案修订文件之后,学院随即召开党政联席会、方案修订专题会就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学院相关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相继走访了法律实务部门、毕业学生代表,就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征求意见。在总结前提调研成果基础上,学院先后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三次修订,形成培养方案暂定稿提交专家讨论。接下来,学院将结合专家意见,继续完善方案,尽快实现方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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