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
课程名称 |
法理学 |
||||||||||||||||
英文名称 |
Jurisprudence |
||||||||||||||||
课程编号 |
240102 |
开课学期 |
第一学期 |
||||||||||||||
课程性质 |
学科基础课 |
课程属性 |
必修课 |
||||||||||||||
课程学分 |
3 |
适用专业 |
法学 |
||||||||||||||
课程学时 |
总学时:48; 其中理论学时:44 实验实践学时:4 |
||||||||||||||||
开课单位 |
交通法学院 公路法学教研室 |
||||||||||||||||
先修课程 |
课程名称 |
对先修课应知应会具体要求 |
|||||||||||||||
法学导论 |
了解法学学科的内容和特点及其学习方法;了解法学专业的就业情况及社会要求;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结构。 |
||||||||||||||||
后续课程 |
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外国法制史、法律心理学 |
||||||||||||||||
支撑专业毕业要求 |
1.牢固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把握法学理论前沿动态和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 3.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 4.具备将所学的法学专业理论融会贯通,综合应用于法律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5.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 7.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
||||||||||||||||
课程目标 |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知识上,使学生掌握法的本体、运行、价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了解法理学在中国和西方历史起源、演变、发展的历史规律,知晓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初步学会运用法学理论来分析法律现象;能力上,使学生了解法理学前沿问题,把握法律发展实践动态,初步具备不断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素质上,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培养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 |
||||||||||||||||
课程概述 |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法学的价值意识形态,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核心主干课程之一。该课程是法学院学生的入门课和必修课,也是法学各分支学科开展进一步研究的理论基础,堪称法学的智慧之学、思维之学、方法之学。本课是为适应我国法学教育现实需要,培养中国法治建设所需要的合格法律人才服务的,是高等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
||||||||||||||||
课程应知应会具体内容要求 |
任务一:法理学导论 知识要点: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历史、法学与相邻学科关系、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中国法理学、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马克思主义法学相关理论等。 学习目标: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学科分类、法学教育的目标与功能、当代法学教育的基本情况,认识法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的关系,认识并掌握法理学的一般理论,知晓学习法理学对以后将从事法学职业学生的重要意义。 授课建议:6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用 任务二:法理学基本概念 知识要点:法、法律的概念、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法律体系、法的要素、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 学习目标:深度了解并熟练掌握法理学基本概念。通过法理学基本概念的掌握,搭建起法理学基本理论框架,知晓法理学学什么、干什么,能够初步运用法理学基本理论分析相应法律问题,培育法理学思维。 授课建议:24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用 任务三:法的起源和发展 知识要点:法的历史、法律演进、全球化与世界法律发展等。 学习目标:知晓法起源的一般理论和规律,了解法的历史类型,掌握法律移植、法律继承、法治改革的相关理论。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深度了解法的“前世”,如法的演变规律,了解法的“来龙”,同时,要明白当下法律的“今生”,如发展规律,懂得法的“去脉”。 授课建议:4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用 任务四:法的运行 知识要点: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程序、法律职业、法律方法等。 学习目标:法律不纯粹是纸面上的东西,它被制定后必须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得到运用,如此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任务四主要涉及法的制定、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职业的制度化与法治国家的建设等知识内容。通过学习,要结合法制定、法的实施、法律程序等内容系统理解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 授课建议:4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用 任务五:法的价值 知识要点:法的基本价值、法与人权等。 学习目标:法的价值问题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它涉及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期待以及法律的目的、正当性和理想图景。通过本部分学习,要求学生重点掌握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体系以及法的价值冲突与整合等一般性问题,同时要系统了解法与人权的关系。 授课建议:2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用 任务六:法治与法治中国 知识要点:法治原理、法治与经济和科技、法治与社会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等。 学习目标:法是文明社会的制度形式,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法治决定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又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能动作用。通过本部分学习,要求学生了解法治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保障和引领作用,进而系统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授课建议:4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用 |
||||||||||||||||
课程应知应会具体内容要求 (实验部分) |
任务一:法学是什么? 知识要点:法学的实践意义、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思维能力、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法治的定义、法治与文化、法治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等。 学习目标:通过典型案例或经典法学著作等手段,要求学生在了解法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本环节教学工作的开展,使学生系统窥视法学的实践价值,要学会读书方法,学会写作表达的方法。 授课建议:4学时;课堂讨论,演讲辩论;案例教学与课堂讨论 |
||||||||||||||||
师资标准 |
1.具有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能遵循应用型本科的教学规律,正确分析、设计、实施及评价课程。 3.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了解国内外法理学基础理论和当下研究现状,熟悉法理学理论并对其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在教学过程中灵活运用。 |
||||||||||||||||
教材选用标准 |
本课程优先使用中宣部、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规划教材,突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将社会主义法价值观引领渗透进法学专业课程。 其次,使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完整表达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
||||||||||||||||
评价与 考核标准 |
|
||||||||||||||||
撰写人:张志文 |
系(教研室)主任:牟荣华 |
||||||||||||||||
学院(部)负责人:范冠峰 |
时间:2019年6 月17 日 |
版权所有©山东交通学院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电话:0531-80683955/Copyright©2010-2013 [管理入口] 邮编:2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