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
课程名称 |
刑法学 |
||||
英文名称 |
Criminal Law Ⅰ |
||||
课程编号 |
240107 |
开课学期 |
第二学期 |
||
课程性质 |
学科基础课 |
课程属性 |
必修课 |
||
课程学分 |
4 |
适用专业 |
法学 |
||
课程学时 |
总学时:64; 其中理论学时:56 实验实践学时:8 |
||||
开课单位 |
交通法学院 航空法学教研室 |
||||
先修课程 |
课程名称 |
对先修课应知应会具体要求 |
|||
法理学 |
1.掌握法的含义、特征、作用和价值,了解法的要素、渊源和体系,理解法的产生、运行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 2.掌握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一般方法。 3.能明确刑法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 |
||||
宪法学 |
1.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理解并掌握我国宪法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国家机关运行规则等。 2.能够运营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宪法学领域相关问题。 3.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树立公民意识,增强维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
||||
后续课程 |
刑法学分论、刑事诉讼法 |
||||
支撑专业毕业要求 |
1.牢固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把握法学理论前沿动态和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 3.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 4.具备将所学的法学专业理论融会贯通,综合应用于法律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5.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 7.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
||||
课程目标 |
(一)知识目标的具体内容 1.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二)能力目标的具体内容 1.具备刑事法律思维能力,能够从法律职业的角度观察和分析刑事法律问题和各种社会现象。 2.具备基本的法律运用能力,能够运用刑事法律知识分析和解释法律现象、解决法律问题,具备初步的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程序、证据运用、法庭辩论、法律文书制作等能力。 3.具有一定的法律研究能力,能够熟练进行文献检索和分析,具备初步的撰写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的能力。 (三)素养目标的具体内容 1.能够严格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具备平等、独立自主的人格,养成尊重他人人格、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习惯。 3.能够公平、理性地分析社会现象和法律问题,具备正确的权利意识和全面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意识。 |
||||
课程概述 |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刑法学总论的基本理论,具体包括刑法基础论、犯罪论(包括但不限于犯罪论概说、不法和责任、未遂犯论、共犯论和罪数论)和法律后果论(主要是刑罚论),具备根据刑法规定、司法解释和有关法律解释性文件,结合刑法理论,准确认定犯罪和裁量刑罚,并能够充分、合理的进行论证的能力。 |
||||
课程应知应会具体内容要求 |
一、授课内容 任务一:刑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刑法概说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渊源与分类;第二节 刑法的性质、任务与目的;第三节 刑法的制定、修改与根据;第四节 刑法的规范、体系与解释 本章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刑法的概念;第二,宪法是否刑法的渊源(能否直接作为判决依据)?第三,刑法的任务与目的的关系;第四,我国刑法的立改废与苏俄刑法学、德日刑法学的关系;第五,刑法的规范构造;第六,我国刑法的立法体系;第七,刑法解释方法与解释理由;等等。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第三节 法益保护原则;第四节 责任主义原则 本章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原则,还是司法原则?第二,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明确性原则的含义及其实现;第三,禁止类推解释何以可能?第四,法益的概念;第四,法益在刑事立法中的功能及其体现;第五,法益在刑事司法中的功能及其体现;第六,责任主义原则在刑法上的体现;等等。 第三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本章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属地管辖原则与他国外交使领馆区域的特殊保护之间的关系;第二,刑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与适用(特别是我国两岸四地之间的司法协助问题);第三,普遍管辖原则与恐怖主义犯罪等有组织犯罪的控制;第四,从旧兼从轻原则与从轻原则的关系;第四,限时法的理解与适用;等等。 任务二:犯罪的概念与犯罪成立理论 第四章 犯罪概说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犯罪的一般概念;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分类;第三节 犯罪的成立条件。 本章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形式的犯罪概念与实质的犯罪概念的关系;第二,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界定及其成立条件;第三,犯罪概念与犯罪成立条件的关系;等等。 第五章 不法 本章内容主要有: 第一节 不法概述 本节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款 违法性;第二款 构成要件;第三款 构成要件与违法性的关系。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二元论的关系,特别是在部分案件处理上的争议;第二,构成要件理论的发展变迁;第三,构成要件与违法性的关系;第四,客观的违法性论;等等。 第二节 构成要件符合性 本节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款 构成要件要素;第二款 行为主体;第三款 行为;第四款 行为对象;第五款 结果;第六款 因果关系与客观归属。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整体的构成要件要素理论;第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理论;第三,身份犯;第四,单位犯罪的主体认定;第五,国家机关能否成为刑事犯罪主体和承受刑罚的主体?第六,不作为,特别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第七,犯罪对象、行为对象、犯罪客体、保护客体等几个概念的关系厘清;第八,危险与危险犯;第九,刑法上危险犯的界定;第十,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第十一,客观归责理论;等等。 第三节 违法阻却事由 本节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款 违法性阻却事由概述;第二款 正当防卫;第三款 紧急避险;第四款 因法益性的阙如阻却违法的事由;第五款 基于法益衡量阻却违法的事由。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实质违法性的内在根据;第二,正当防卫阻却违法性的根据;第三,正当防卫制度何以在司法实践中名存实亡?第四,正当防卫人的作为义务;第五,法令行为的成立条件;等等。 第六章 责任 本章内容主要有: 第一节 责任与责任要素概述 本节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款 责任概述;第二款 责任要素概述。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责任主义;第二,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第三,实行行为与责任能力同时存在原则;等等。 第二节 积极要素 本节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款 故意;第二款 事实认识错误;第三款 过失;第四款 目的与动机。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如何区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第二,事实错误与法律错误的区分;第三,具体的方法错误;第四,因果关系错误;第五,监督过失与管理过失;第六,目的犯;等等。 第三节 消极要素 本节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款 责任能力;第二款 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第三款 期待可能性。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年龄、刑法规定与辨认、控制能力的关系;第二,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关系,及其认定;第三,原因自由行为;第四,违法性认识的性质和认定;第五,法定犯的违法性认识问题;第六,期待可能性理论在现代刑事立法和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等等。 任务三:犯罪特殊形态、共犯和罪数论 第七章 犯罪的特殊形态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犯罪的特殊形态概述;第二节 犯罪预备;第三节 犯罪未遂;第四节 不能犯;第五节 犯罪中止。 本章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预备犯的正犯化;第二,着手实行的认定;第三,不能犯与危险犯的界限;第四,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等等。 第八章 共同犯罪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理论前提;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基础理论;第三节 共同正犯;第四节 间接正犯;第五节 狭义的共犯;第六节 承继的共同犯罪;第七节 片面的共同犯罪;第八节 不作为的共同犯罪;第九节 共犯与身份;第十节 共犯与认识错误;第十一节 共犯与犯罪形态;第十二节 共犯人处罚范围。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第二,全部犯罪共同说、部分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第三,共谋共同正犯;第四,间接正犯;第五,共犯独立性说、共犯从属性说与二重性说;第六,帮助犯的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第七,帮助关系的脱离;第八,承继的共同犯罪与不作为犯;第九,片面的教唆犯的存否?片面的正犯的存否?第十,不作为的帮助;第十一,身份犯的共犯的定罪;第十二,共犯中的方法错误与对象错误;第十三,共犯关系的脱离;等等。 第九章 罪数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罪数的区分;第二节 单纯的一罪;第三节 包括的一罪;第四节 科刑的一罪;第五节 并罚的数罪。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罪数论与竞合论;第二,单纯的一罪;第三,包括的一罪;第四,科刑的一罪;第五,事后共罚行为;第六,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第七,同种数罪要否并罚?等等。 任务四:法律后果论 第十章 犯罪的法律后果概说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法律后果与刑事责任;第二节 法律后果与处罚条件;第三节 法律后果与制裁措施。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刑事犯罪的责任承担方式;第二,客观的处罚条件;第三,刑事制裁与行政制裁、民事制裁的关系;等等。 第十一章 刑罚的观念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第二节 刑罚的目的;第三节 刑罚的功能。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刑罚的概念;第二,刑罚的目的;第三,预防论的理论根底及其存在的问题;第三,报应论的理论根底及其存在的问题;第四,刑罚的功能;第五,刑罚的副作用及其克服;等等。 第十二章 刑罚的体系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刑罚的体系概说;第二节 主刑;第三节 附加刑。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刑罚的体系;第二,死刑的适用条件;第三,终身监禁的性质及其适用条件;第四,自由刑的多元化与单一化;第五,没收财产的合理限制;第六,罚金的执行难及其克服;等等。 第十三章 刑罚的裁量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量刑概说;第二节 量刑情节;第三节 量刑制度;第四节 量刑方法;第五节 数罪并罚;第六节 缓刑。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量刑的根据;第二,量刑原则;第三,量刑基准,点的理论与幅的理论;第四,量刑情节,主要包括累犯、自首、坦白和立功等;第五,量刑制度,主要包括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第六,量刑方法,从法定刑,到责任刑、预防刑,直到宣告刑和执行刑;第七,数罪并罚,先减后并与先并后减,不同刑罚种类的并科或者折抵;第八,缓刑;等等。 第十四章 刑罚的执行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刑罚执行概述;第二节 减刑;第三节 假释。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减刑;第二,假释;等等。 第十五章 非刑罚的法律后果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非刑罚的法律后果概述;第二节 单纯宣告有罪;第三节 非刑罚处罚;第四节 保安处分。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定罪判刑与定罪免刑;第二,非刑罚处罚的种类;第三,保安处分的根据、种类和执行;等等。 第十六章 法律后果的消灭 本章内容主要有:第一节 法律后果的消灭概述;第二节 时效;第三节 赦免。 本节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主要有:第一,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第二,大赦与特赦;第三,前科消灭制度;等等。 二、授课方式方法和课时安排 1、授课方式方法。主要采用课堂讲授法,并结合法院判决和案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题等进行讲授。 2、总课时为64学时,其中理论教学56课时,实践教学8课时。。 第一,对于实践教学部分,安排在理论教学过程中同步进行。主要通过安排案例作业和模拟法庭等进行。 第二,考虑学生学习是由浅入深的,在学习初期适度放慢讲课速度,力求讲透彻;同时,并根据讲解内容的疑难程度和重要性,安排各章节具体内容的讲解时间。 具体来说,刑法的基本原则、不法论、责任论、未遂犯论和共犯论等属于重点讲解的内容;法律后果论(刑罚论)则根据授课学时总量和内容难易程度等,选取重点章节、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 |
||||
课程应知应会具体内容要求 (实验部分) |
一、授课方式方法 1.对于实践教学部分,安排在理论教学过程中同步进行。主要通过安排案例作业和模拟法庭等进行。 2.对学生进行分组,以小组作业形式进行指导和考核。 二、授课内容 1.正当防卫相关案例研讨。 2.违法性认识及其错误的相关案例研讨; 3.共同犯罪相关案例研讨。 |
||||
师资标准 |
(一)专职教师要求: 1.具有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能遵循应用型本科的教学规律,正确分析、设计、实施及评价课程。 3.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了解国内外刑事法律制度及其运行状况,熟悉刑法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并对其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在教学过程中灵活运用。 (二)兼职教师要求 1. 法律事务部门或者行政机关领导。 2.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从业经历,熟悉刑事控辩审等的内容、方法和基本流程。 |
||||
教材选用标准 |
(一)教材选用标准 本课程优先使用中宣部、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规划教材,突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将社会主义法价值观引领渗透进法学专业课程。 其次,使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完整表达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二)本课程使用的授课教材 1.张明楷:《刑法学》(第5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三)本课程使用的参考书和法条书 1.张明楷:《犯罪论的基本问题》,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2.黎宏:《刑法学总论》(第2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3.周光权:《刑法总论》(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4.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7版),北大、高教出版社2016年版。 5.陈兴良:《判例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6.李立众:《刑法一本通》(第14版),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
||||
评价与 考核标准 |
(一)平时考核(40%) 1.出勤情况(20%) 考勤评分 2.课堂表现(20%) 听课、回答问题、课堂讨论环节表现情况 3.作业完成(30%) 作业评分 4.实践活动(30%) 实践过程和报告 (二)期末考核(60%) 应知应会情况及知识应用能力 试卷评分 |
||||
撰写人:温登平 |
教研室主任:温登平 |
||||
学院负责人:范冠峰 |
时间:2019年6月20日 |
版权所有©山东交通学院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电话:0531-80683955/Copyright©2010-2013 [管理入口] 邮编:2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