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党委书记王焕斌专门就此作出批示,要求交通法学院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在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前提下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交通法学院召开全院大会就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进行专题学习。
交通法学院党委书记闫淼表示,《意见》旗帜鲜明、主题突出、思想深刻、立意高远,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实际需要,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尽快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办学实践中加以全面落实。
交通法学院院长范冠峰表示,应从三个方面深入学习和领会《意见》:一是要深刻领会文件印发的重要政治意义和时代背景,明确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新特点和新任务;二是要对标《意见》的指示和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研方向设定和学科建设目标等领域作出调整;三是全体师生应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将《意见》精神的落实落地与自身成长成才紧密结合到一起。
与会人员表示,应围绕《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服务社会、交流合作等方面着手,坚持整体性规划,项目化建设,积极推动法学教育教学质量高水平发展。同时突出办学特色,做好交通法治人才培养和交通法学研究两篇文章,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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