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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生社团与潍坊当地乡镇小学开展普法教育合作
发布时间:2017/03/08编辑: 审核人: 点击量

为加强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我校大学生社团法律先锋社与昌邑市卜庄镇中心小学积极取得联系,就为该小学提供相应的“校园安全”和“校园普法”等援助服务事宜与该校领导达成了合作意向。法律先锋社是2014年4月份由交通法学系13级学生张军斌发起成立的我校唯一一个校级法律类大学生社团。在成立的两年多时间里,社团先后组织举办了20余次校内外活动,受到学校团委老师和同学们的高度认可。

3月3日,法律先锋社向卜庄小学捐赠了百余册普法书籍,开启了对该校小学生们的普法教育之旅。

据悉,当得知我校法律先锋社有意向为我省基层乡镇小学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消息后,卜庄小学的相关领导老师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对我校社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们充分肯定了我校大学生群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对我校社团提出的“活动方案”感到高兴和满意。

2017年3月3日,昌邑市卜庄镇中心小学特聘请我校交通法学院法学151班康晟祥同学担任该校“校园普法宣传大使”。3月4日,我院一行六人来到卜庄小学,与孩子们一起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为孩子们种下了讲规则、守法纪的种子。

卜庄小学是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的“普法教育合作单位”,这是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第二次前来进行普法宣传。

卜庄小学向山交学院大学生颁发“校园普法宣传大使”荣誉证书

山东交通学院大学生向孩子们赠送普法书籍

同学们看的多投入

大学生为孩子们精心准备了法律讲座

孩子们的举手多积极,都能起来讲几句呢

我是懂法守法小达人

卜庄小学寄来感谢信一封,以表示对我校大学生社团法律先锋社所做出贡献和我校团委老师们支持的感谢。

感谢信原文如下:

山东交通学院团委:

我谨代表昌邑市卜庄镇中心小学全体师生向为我校学生提供“校园安全”和“校园普法”援助服务的贵院“法律先锋社”社团表示诚挚的感谢!作为山东交通学院的大学生群体,你们能够心系社会、关爱儿童,将所学的专业知识灵活运用,为增强我校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做出了积极贡献。感谢你们捐赠的普法书籍,同时感谢山东交通学院团委及交通法学系领导们的支持。欢迎贵社团的同学们暑期前来我校参观指导!

昌邑市卜庄镇卜庄小学

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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