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院部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术动态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机构设置
    • 师资力量
  • 学科建设
    • 专业建设
    • 科研成果
    • 教研教改
  • 人才培养
    • 培养方案
    • 教学大纲
    • 课程建设
  • 招生就业
    • 招生信息
    • 就业信息
  • 党建工作
    • 党建动态
    • 政治理论
    • 组织构架
    • 廉政建设
  • 学团工作
    • 制度建设
    • 院学生会
    • 学生天地
  • 社会服务
    • 山东省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
    • 山东交通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
  • 校友工作
  • 实践教学中心
  • 教学成果奖
    • 网站首页
    • 成果视频
    • 成果简介
    • 申报书
    • 支撑材料
    • 成果报告
学生天地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学生天地 >> 正文

  • 制度建设>
  • 院学生会>
  • 学生天地>
我系学生组织旁听长清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5/11/22编辑: 审核人: 点击量

2015年11月18日上午,我系领导组织学生前往长清区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审理。

此次审理的是一起聋哑人偷盗案件,首先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接着审判员、公诉人入座,最后刑警带犯人进场。由于情况特殊,法院方面特邀两位手语老师担任翻译。开庭后,审判员宣读对被告人的起诉书,公诉人、辩护人和审判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及作案的具体情况依次向被告人进行询问。询问完毕后,公诉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物证及证言。审理过程中,两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二人属于弱势群体并有自首情节,且偷盗数额不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小,法院酌情从轻处理。

此次法院旁听旨在通过实践,深化同学们对专业知识的认识与了解,同时提高同学们对违法犯罪事件的防范意识,更有利于同学们塑造健全的人格,为将来所从事的法律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文/网络中心 王一凡)

【回到顶部】【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交通学院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电话:0531-80683955/Copyright©2010-2013 [管理入口] 邮编:2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