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位(部门):
为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试行)》(鲁纪发〔2011〕19号)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鲁教监字〔2012〕4号)要求,现就开展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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