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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2编辑: 审核人: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交通法学院开展了“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对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规定》内容

部门及时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大力加强职工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不断增强职工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部门建立健全了监督机制。领导和职工之间,职工和职工之间,互相进行监督管理,一旦发现有收受礼品礼金现象,要立即举报。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开展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部门就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明确部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将专项治理任务细化,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组织全体职工签订了承诺书,教育引导教师遵守《规定》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并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经过一系列自查活动,我部门无一例收受或变相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情况出现。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部门职工也对《规定》有了深刻的认识,并承诺继续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在今后的工作中也不会违反《规定》,注重形象操守,继续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交通法学院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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