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庭长、资深法官刘勇受邀来我院开展学术交流,并为师生做了题为“员额制背景下法院审判的‘歧路’与‘回归’”学术讲座。法学专业教师参加了讲座,法学16级、17级全体学生聆听了讲座,并与主讲人进行了互动。讲座由我院水上交通法教研室主任马红老师主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新一轮的司法改革驶入快车道。其中,以法官员额制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被认为是此次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刘勇法官以此次员额制改革为背景,以其所在法院作为例证,首先分析了员额制与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员额制的新形势下,由于员额被限定,已无法通过提高审判法官的比例来提高整体办案效率,这一点在基层法院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因而,案多人少的矛盾需要通过提高司法效率这一途径予以解决。要做到合理界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之间的职能,做到职责明晰,各司其职,防止推诿扯皮、协调不畅的弊病。其二,要合理化配置人力资源,增加法官助理的比例,统一调配各地区之间的法官。除此之外,还需要重新定位合议庭,对审判委员会实施“功能再造”,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等措施。总的来看,员额制背景下法院审判中案多人少的难题,比较棘手,但又迫在眉睫,应从顶层设计、制度保障、人力配置、诉讼改革等角度“多管齐下”,共同发力,攻克难关。
对于即将步入司法实务的法学专业学生而言,员额制背景下法官从业环境也并非“黯淡无光”,这一改革也为法科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员额制之后,法官职业待遇、晋升渠道、社会地位较之前会有较大提升,但其准入门槛也随之水涨船高。刘勇法官建议,法科生要积极充实自我,夯实理论知识储备,参与社会实践提升职业能力水平;从基层做起,不要好高骛远,明确责任使命担当,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实现贡献个人力量。
“山不就我,我就来山”。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对法院所存沉疴宿疾的涤除与根治,而这期间总有阵痛及不适与之相伴随。与其坐而论道式的观点阐发,我们更需要兼具智慧与勇气的法治实践探索。当然,员额制改革也并非一蹴而就,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这也是耐心、毅力的较量与博弈。
文:杨程 顾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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